2018年8月30日 星期四

「安心就學」申請

需要申請「安心就學」的,煩請於9/14(五)前檢附相關證件,導師簽名後,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
附件一
臺北市_____________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申請表
(國民中小學用表)   申請日期:_年_月_日
申請人
(學生)
姓名
出生日期
身分證
統一編號
就讀班級
性別

年  月  日



戶籍地址

家長
(監護人)
稱謂
姓名
身分證
統一編號
監護人簽章




學生身分(擇一)
身分別
學生應備證明文件
      學校核定(家長勿填)
□  低收入戶
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核定函
卡號:□□□□□□,期限_年_月_日
    □符合        □不符合
□ 中低收入戶
中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核定函
卡號:□□□□□□,期限_年_月_日
    □符合        □不符合
□   家庭突遭變     故,致經濟陷入困境者
勾選並檢附證明文件:
□1 □2 □3 □4 □5 □6
    □符合        □不符合
□   家庭情況特殊,無法檢具相關證明者
□  導師家訪紀錄
或
□  家長書面說明
    □符合        □不符合
□   家戶年所得在30萬元以下者(不含年利息收入,但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)
1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(監護人非父母者需提供後者。)
2. 備齊父與母之106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(須分別申請)。監護人非父母者,應備齊學生及其監護人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。
家戶年所得______元,利息所得_____元
       □符合        □不符合
□ 其他身分
證明文件名稱:      
□符合        □不符合
申請協助項目
項目
申請教育局補助(元) A
學校支應
(元) B
補助金額(元)A=B+C
□代收代辦費(家長會費及團保費)



□學生午餐費(僅補助部分身分)



□教科書



□課後照顧(國小)/輔導(國中)



□其他:



學校輔導情形

導師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人及聯絡電話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長  

註: 1.學校應詳實審查學生補助資格,並確認無重複補助情形。
 2.本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留校備查。